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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9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房产也可以是爱心的容器

徐百柯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1月09日   01 版)

    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629号一套面积101平方米的房子,是一对耄耋老人留在这个世上的爱的痕迹。

    一年多以前,96岁的老人李清泉在这里辞世。他的妻子汤梅君先他数年作古。两位老人没有子女,李清泉临终前嘱咐外甥一定要执行自己的遗嘱。遗嘱内容是:“我和妻子汤梅君一向有资助贫困子女就学的愿望,因此在我去世后,除拿出一万元酬谢外甥顾慰源丧事之劳外,其余全部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全部捐赠西南地区,作为该地区贫困孩子的教育费用。”

    立遗嘱的日期是2006年9月,那是汤梅君过世后的第二年。这是两人生前的约定,“不管谁先离开人世,另一位就要负责把他们所有的财富用来资助需要帮助的孩子”。李清泉默默地守护着这个约定,并在生命的尽头兑现对爱人的承诺,捐出这套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价值300万元左右的房子。

    退休前,李清泉是南京大学的法文教师,汤梅君是上海南洋模范中学的老师。从事教育工作一辈子,“对于孩子,夫妇俩都有解不开的情缘”。

    人们当然可以说,这对老人的洒脱是因为他们没有子女。没错,身后捐赠房产对于他们而言并非一个多么艰难的决定。但恰恰是这份“容易”,让他们的善举更加亲近可感。他们选择的方式,则为社会多开了一道慈善之门。

    捐赠房产这一慈善方式,我们这个社会尚不熟悉。老人遗嘱的执行过程,可谓好事多磨:辗转了多家机构,都不愿意接收,因为“从来没有碰到过捐房的情况,况且老人已经过世,害怕会产生纠纷”。直至找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分会,只有该机构表示愿意接手。

    各种鉴定和公证手续仍很麻烦,直至去年年底才终于完成。捐房整整办了一年时间,这一繁琐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整个社会学习一种新的慈善方式的过程。完全可以期待,有了这对老人的示范,当越来越多的房产进入慈善渠道,相应的操作也会日渐普及,不再如此“折腾”。

    1月7日,李清泉的外甥将象征着房屋产权的金钥匙交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分会。该会随后将进行房产交易,并将所得善款用于实现老人遗愿——在云南建两所爱心小学,分别以两人的名字命名,剩余的钱将作为奖学金,长期资助爱心小学里的孩子读书。

    我们会记住广元西路629号这套面积101平方米的房子,也会记住李清泉、汤梅君这两个名字。这套房子和这两个名字,会在社会中持续散发温暖,提醒人们:房产不仅是焦虑的源头,也可以是爱心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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