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处理“收钱销分”重在举一反三

庾向荣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2月26日   02 版)

    最近,央视记者在河北承德、廊坊等多个地市进行近一个月的暗访时发现,存在着“花钱销掉扣分记录”现象,让严格的交规和“紧箍咒”似的罚分规定形同虚设。对此,公安部回应将严肃处理,立即整改。(《北京晨报》12月25日)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分达到12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花钱就可以销掉扣分记录,那么就绕开了重新学习和考试等程序,让法律的规定形同虚设。

    然而,问题更严重的是,交管部门的销分行为并不仅仅是简单的办人情案和关系案,从媒体暗访采集到的信息看,在销扣分过程中活跃着一批“能量巨大”的中介,其背后是掌握着销分权力的公安民警,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将扣分记录从电脑信息库中销除。

    对此,公安部已经作出了权威的回应,表示将对此现象进行严肃处理,立即整改。我想,严肃处理是应有之义,立即整改也是刻不容缓。但更关键的是,在处理过程中不能就事论事,而是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暴露出来的漏洞,反思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整改。

    显然,销分行为没能得到有效监控是最大的漏洞,从现有的情况看,只要民警有登录系统的权限,就可以删除有关记录。对此,在技术设计上应当增加监控环节,比如删除信息要经过审核,或者两人以上才能操作等等,从技术上把住关。

    但技术设计上的把关只是增加了违法的难度,从理论上讲,牵涉的人员越多、环节越复杂,那么实施的难度就越大。但这样的做法还是不能从根子上杜绝违法现象的产生,因为只要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结成利益同盟,那么监督也就失去了根本性的作用。从媒体暗访收集到的信息看,仅河北就有多地发现了违法销分的现象,说明这并不仅仅是个别民警的权钱交易,而是普遍存在的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的集体行为,很可能“收钱销扣分记录”是经过领导许可的有组织的创收行为。那些猖狂的中介只不过是依附在他们身上的“吸血虫”,否则无法解释为何中介能够在交管部门的鼻子底下堂而皇之地生存和运作。

    也正因此,期待上级部门在查处违法销分案件时,不但要查处直接的实施者,还要查处背后的指使者、组织者,更要查明非法所得的去向,并依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和其他责任。惟此,才能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分享到:
高层为政治公开透明树立了典范
处理“收钱销分”重在举一反三
不是我们没激情,只是现实太骨感
不能让校车安全的承诺变成一句谎言
今天你“下流”了吗
“禁酒令”无需对酒企投鼠忌器
请得起大牌 却留不住大牌
且慢对“垃圾肥种菜”口诛笔伐
打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