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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经济时评

遏制公路乱罚款
关键在破除地方利益

毕晓哲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2月27日   12 版)

    近日,有媒体调查称,全国每年公路罚款高达2700亿元,但这些钱的去向和用处并不透明(12月26日中央电视台) 

    数额巨大的公路罚款,对民生的影响可想而知。权威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世界银行2007年2月公布的研究报告披露,中国车辆通行费占人均GDP比例超过2%。当前中国各种过路费、过桥费以及各类罚款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比发达国家要高出一倍左右,且已严重影响和波及到物价。

    令人遗憾的是,公路三乱治理迄今为止已长达18个年头,效果却极为有限,特别是一些地方执法人员“吃拿卡要”、中饱私囊问题依然屡禁不绝。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调查暗访时发现,在甘肃省景泰县上沙沃镇,远远可以看到,一台挂着警灯的面包车停在路边,道路两侧都停着货车,应该是在拦车检查。汽车慢慢开近,司机准备了50元钱夹在驾驶证内递给检查车上的警察。

    笔者认为,要解决公路罚款乱象,必须剔除地方利益。地方利益与罚款利益长期挂钩,一者体现在“以罚养人”上,大量的收费站点、治超站点的设立,不仅人员膨胀、机构臃肿,也直接产生了“吃罚款”的冲动。这就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痛下决心,真正裁减人员、真正提高效率,而不是雁过拔毛。二者,体现在地方经济利益上。一些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公路收入,用“提款机”来形容毫不为过。曾有统计显示,1公斤货物从上海到贵州通过公路运输需要花费6元到8元人民币,而从上海通过海运到万里之遥的纽约却只需花费1.5元人民币。我国物流成本如此之高,源于各地方层层设卡,背后隐隐然就是利益冲动,“卡”住公路的脖子,“要挟”过往的运输车辆,“层层扒皮”之下,哪一项不关系地方利益呢?

    公路罚款乱象必须解决,也亟待解决。因为,这一乱象纠治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政府的评价、关系到政府自身形象。让公路真正“还路于民”,不再成为一些地方的“提款机”,任重而道远。公路上不再有“乱罚款”,损失的是地方利益和财政收入,但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相比,这些“卡脖子”罚上来的巨额资金不过是一个短期利益。只要看到民意的期待,看到收费乱象对民生福祉的严重阻碍和对社会经济的长远影响,解决“2700亿元公路罚款”乱象的决心是能够尽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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