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西象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一名梁姓干部,在没履行正式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1个多月未到岗上班,至今下落不明。在当地,对其因情感问题离家出走、因得罪人而躲避、因债台高筑而逃债等猜测纷纷出现。
10月6日,中国青年报记者从象州县计生局获悉,这名陷入失踪传闻的干部姓名是梁广新,1974年生,象州县寺村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显示,2010年10月至今,梁广新的职务为象州县计生局纪检组长。
象州县计生局局长林立传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8月27日,梁广新曾以短信形式向局领导请假未获批准,之后擅自离岗并失去联系。象州县计生局在9月6日前便向县有关领导及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递交了书面报告。
林立传表示,他们很重视此事。9月中旬,他们还曾向其家人发出通知,要求梁广新10日内回到单位。并向其家属发出要求其限期返回上班的书面通知,但家属表示也不知道其具体去向。
对于梁广新离开工作岗位的缘由,象州县委宣传部一名江姓副部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时梁广新并没说出具体原因,只是通过短信表示“想请假一段时间,可能不回来上班”。“这名干部之前离婚了,目前也没和哥哥住在一起。后来,相关部门还联系了他的其他家人,但家人表示也联系不上他,因为手机关机了。”
此外,针对之前报道中提及“神秘失踪”的说法,林立传曾表示:“不存在什么‘神秘失踪’,这名计生干部之前就说过,他自己不想干这份工作了,单位同事基本上也都知道这个事情。”
另据此前媒体报道,林立传曾向媒体表示,梁广新并未履行正式的请假手续,更没有得到批准。各种“失踪”版本,都是传言并不足信,但基本上排除工作原因引起。梁广新离开岗位时间较长,其分管工作已暂时由其他领导接管。象州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已有多个部门介入事件调查,如果查实梁某属擅自离岗,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据了解,梁广新从8月27日失踪至9月6日前上报,期间相差近10天。对此,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当地政府部门缺乏足够的警觉性。当前通讯设施这么发达,通过电话、短信都能确定干部的去向。这说明,当地干部管理中存在漏洞。”
他表示,近年来,在廉政建设课题研究中,存在一种特殊现象:如果突然发现一名领导干部电话接不通或者神秘失踪了,那么其极有可能存在腐败问题。“此外,干部长期缺岗,也涉及吃空饷现象,这也是基层干部管理中的一个大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李利认为,此事至少说明当地相关部门在干部管理中太过松懈了。“按照常理,任何单位里一名工作人员长时间不出现,其直属上下级或其相关同事都应及时发现。”
象州县委宣传部江姓副部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干部管理中,当地各政府部门一直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并设有年度考核。各部门具体管理及考勤程序会略有不同。对于计生局的日常管理工作,他表示自己并不直接管理,因此并不清楚。
庄德水表示,党内法规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规定中,均对公务员的日常行为、请事假、旷工、缺岗作出了详细规定。“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因人而异的情况。有时会因为人情需要,或规定本身缺乏可行性,导致在执行中无法产生应有的效果。特别是在基层政府,在执行国家层面的政策时很容易出现偏颇。”他说。
他认为,基层政府中,领导干部往往处于监管盲区。“比如,领导缺席或用电话等形式依旧可以开展工作;又比如,普通工作人员必须按点到岗,但对领导却缺乏硬性规定。这些都会导致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相对薄弱。”
他表示,在干部“失踪”问题中,最值得警惕的便是涉嫌腐败问题的携款外逃。“如果平时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存在漏洞,那么此类问题一旦发生,很难及时得到控制和解决。”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部主任竹立家指出,无论是从党章党纪还是各级行政规定来看,公务员擅离职守都违背纪律准则及职业操守。“公务员的薪水、福利都来源于纳税人。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政府威信,更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对此,象州县委宣传部江姓副部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县人社局已经启动程序了,但是要找到当事人才能进行下一步处理,具体如何解决得等到调查结论清楚后才能确定,这也需要扎实的调查过程并遵循一定程序。”对于调查期间是否会保留该领导职位,江姓副部长予以否认。他表示,县里会立即对这名失踪干部的职位进行调整,但这仍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
李利表示,“官员失踪那么长时间,仍未查出原因,无论是否因涉贪腐问题外逃,都会受到公众质疑。神秘离职难免惹人猜想。针对此类事件必须从严查处、处罚,给公众一个可以信服的解释。”
此外,庄德水认为,此事中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是官员中存在的“职场倦怠”现象。“产生这一心理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一些干部认为上升空间较小,遭遇了天花板,或感觉自己在官场上能力不济,或对不正之风感到厌恶等。对于这类干部,首先应采取挽留态度。如果无法改变,也可尝试一些缓冲型措施,比如将其调至其他岗位,或让其参与相关培训学习,调整心态。当然,最后还得尊重其个人选择。此外,还应完善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让每个公务员可以有更大的职场空间,使流动性更强,这也利于这支队伍的整体发展。”
实习生 周小杰 本报记者 骆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