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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3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盲目塑造“英雄”是一种误导

郭震海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1月13日   02 版)

    有报道说,2010年12月初,美国圣盖博市发生一起华裔合力制服当街行抢西裔歹徒事件,民众拍手称快,但事后却爆出当时见义勇为民众被警方逮捕的事件。不仅当事人及家长气愤难平,很多华裔民众也大惑不解。按常理,当街合力制服行抢歹徒这是见义勇为,是应该戴红花、领证书,受到表彰的事儿?为什么会被逮捕呢?

    其实,在美国不管是施暴还是以暴制暴,都被视为暴力行为,不被法律所允许。一个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即使情况再危急也不能轻易出手,因为非专业人士没有法律义务去打击犯罪,这时普通公民的义务就是拨打报警电话,如果不拨打报警电话就构成了疏忽罪。在国内,我们已经习惯了“见义勇为”,一些本应该政府和警察做的事情都可以“嫁接”在普通百姓身上,过后大张旗鼓塑造和表彰英雄,让全社会都来学习。其实一些“英雄”行为,不仅增加了普通百姓生命安全的风险系数,也进一步助长了一些部门的不作为。

    记得在我童年的时候,家乡有一条河,数十公里长。有一年夏天,在上游的一个村庄两个孩子在河里玩水,结果一个孩子溺水,另一个孩子去救他,当他奋力将他推到岸边的时候,他再也没有力气爬上来,结果溺水的孩子死了,救他的孩子也死了。救孩子的孩子成了见义勇为的英雄,报纸上登,广播里说,老师在课堂上倡议要向他学习。当时在我们班里的男孩子心里都有了一个“英雄”,人人都想当英雄,每天一放学就在河边溜达,寻找能成为英雄的机会。

    有一天确实有一个孩子落水了,另外两个孩子争着抢着纷纷跳下了水。其实他们根本不会游泳,就因为想当英雄。结果落水的孩子挣扎着出来后,他们却永远走了。当时他们虽说没能成为全国学习的典型,当地也宣传了好长时间,从那时起我就不明白:到底什么才算英雄?

    1988年3月13日,四川某地一个14岁的少年赖宁在扑打山火时,不幸被无情的大火吞食,当时该县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4000多人参加,怀念这位救火小英雄,事迹传遍全国。当时,我在书上看了他的故事后,很感动,也很想成为赖宁,就因为他是英雄。有一年秋天,我所在的村庄后山起火,当时全村人上山救火,父母千叮咛万嘱咐让我留在家里,不要乱跑,当时我满脑子都是赖宁的身影,悄悄地跟着村里的人跑到了救火现场,结果等真正接近大火时,才知道自己根本不懂救火,一股黑烟过来就跌倒了,多亏了村里人将我抱出,我记得当时抱着我的人边跑边说:“这孩子简直是添乱!”

    前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亲临灾难现场,多次为灾难中的人而落泪,同时在那块受灾深重的土地上也看到了许许多多感人的人和事。回到家后,当通过电视看到那些救人的小英雄们受到表彰的时候,我问身边的孩子:“英雄好吗?”孩子说“好!”我听了后没有告诉孩子你一定要去当英雄,而是告诉孩子在灾难来临时如何先自救,因为我觉得作为一个没有成年的孩子在灾难来临时能懂得自救就是英雄。

    其实,面对一个歹徒拿着凶器正在迫害他人,一个路人,或者说是没有成年的孩子看见了不是快速拨打电话报警,而是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最后倒在了血泊中。如果出现这样的场面,就是涌现再多的英雄也是我们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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